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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988889999发布时间:2025-07-24 21:14:51 点击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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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以来,为了加快补齐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短板,满足群众就近、就便运动需求。县委、县政府于4月,启动了“一河两岸”的三个室外运动场建设。
新建的三个室外运动场分别位于为九岭阳光小区附近,内含篮球场、气排球场;吊桥头附近,内含篮球场、气排球场;西湖公园附近,内含足球场、气排球场。
第一条 铜鼓室外运动场是全县开展体育锻炼、体育教学、体育赛事等活动的综合场所。铜鼓室外运动场及其设施由城管局和教体局统一实施管理,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许可,不得侵占场地。
第二条 进入运动场的所有人员请自觉遵守运动场管理制度,爱护运动场内的设备和器材、维护场内环境卫生,遵守社会公道和体育道德,保持场内清洁。
第三条 运动场内严禁吸烟和焚烧物品、严禁吐口香糖、严禁向场内投掷物品和污染场地,不得在运动场内用餐、乱扔杂物。
第四条 禁止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进入场内,禁止在运动场内轮滑,禁止将宠物带入场内,禁止穿高跟鞋进入运动场,禁止任何人攀爬围栏。
第五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需使用运动场进行体育赛事活动等,必须以书面形式报请城管局和教体局批准,由城管局和教体局统一进行安排。
第六条 凡在运动场活动的人员根据自身身体状况,恰当把握运动强度。凡出现人身意外情况,后果自负,城管局和教体局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第七条 进入运动场活动的人员因操作不当造成运动场公共设施损坏,须照价赔偿;故意破坏公共设施的,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